各相关单位:
近日发现我省药品采购平台部分企业药品价格与同类产品价格差异过大,疑似未能按照我省价格采集原则(按照最小制剂单位价格采集)报价,导致平台参考价格(参考价格=七省市平均价格(最小制剂单位平均价格)*转换比)错误,现请以下企业(附件1)核实本企业所列药品报价是否按照我省价格采集原则报价,于1月11日16时前提交纸质文件至我处进行修改或说明情况,逾期没有回复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同时请所有在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参与挂网企业核实本企业在我省平台维护的价格是否存在相似问题,于1月15日前反馈我处进行修改,逾期未提请修改一经发现将暂停该药品挂网资格。
联 系 人:吴 哲
联系电话:0451-87258475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