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YD2025-2)》及我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整体工作部署,现开展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基础库维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药品,详见附件。
二、维护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1日。
三、操作步骤
中选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点击“药品基础库”维护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在省际联盟属性内勾选“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批次。具体操作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首页-帮助文档-中药配方颗粒基础库操作手册”。
四、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
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
业务咨询:0951-5166972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