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训练基地药品入围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训练基地药品入围目
项目编号:QX17ZBTJ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43271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汉港公路武警天津市总队训练基地
联系方式:郭助理 177851182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罗工 022-2432711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训练基地为保证日常需要,招标入围单位3家药品供应商,负责日常药品供应(年采购预算约为15万元)
交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天津市总队训练基地内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所需产品。(2)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本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品牌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SP/GMP证书;若为生产单位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GMP证书;(3)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省级);药品说明书;专利证书(原件备查)。(6)投标人须提供证明生产经营能力的业绩合同(同类货品,原件备查)(7)投标人须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8)投标人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军队、武警部队、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环保标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3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海泰发展五道16号海泰创新基地B区9号楼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足《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