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200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定,现将生产商入围品种增加包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下,生产商对其入围品种需要增加其他包装、含药大输液增加其他包装材质的,须于2009年6月20日前递交入围品种增加包装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以及产品的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并加盖单位鲜章递交采购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2、申请增加其他包装、含药大输液增加其他包装材质的药品,以入围包装(包装材质)的价格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和以标准价乘转换比计算,取价格低的为供应价。经审批后可列入网上采购目录,由采购管理中心添加到交易系统。
3、每增加一个包装按一个入围品种收取网上集中采购服务费。
4、对增加包装的品种,在同一家医疗机构由其原入围品种的配送商进行配送,不进行更改。
附表:《入围品种增加包装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