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60号),现将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第二批)予以公布。
一、公布内容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宜
(一)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中选结果。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结果和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对药品有效成分相同,适应症和效果相同或相近的其他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并对相关药品价格异常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附件: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第二批).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