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的公告》(2017年第123号)、《总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德国B.Braun Melsungen AG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及ω-3鱼油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公告》(2017年第127号)、《总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65号)、《总局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6号)、《总局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93号)》、《总局关于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硫酸庆大霉素片的通告》(2017年第229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8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17年第50号)有关内容,从2018年3月19日起暂停附件中所列药品的采购资格。
附件:暂停采购资格的药品名单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