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0〕60号)以及《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吉林省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降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未中药品降价结果(第二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省未中选药品降价结果(第二批)(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5天,2020年12月4日-12月8日。
三、公示质疑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0年12月8日16:00时前,由企业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书面异议和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中心。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受理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7层725室。
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00、0431-81866935、0431-81866937、0431-81866938、0431-81866909、0431-81866987。
附件: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吉林未中选药品限价结果公示表(第二批).xls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