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增补医保、新农合药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的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18日 所属项目: 2014年河北省基药标,2014年河北省常用低价药...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我省集中增补医保、新农合药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工作已基本结束,后期规范整理工作完成后,审核合格的药品及生产企业将直接挂网。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属于我省医保、新农合药品范围,对《集中增补医保、新农合药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目录》未包含的药品进行增补,实行动态管理。生产企业向河北省药械采购中心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3个工作日后,登陆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在药品资审平台录入电子资质信息。
资质证明文件的编制、递交、资质信息录入及审核等相关事宜,与我省2016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集中增补医保、新农合药品生产企业资质信息的通告》中规定要求一致。企业参加此次增补须保证所涉及的产品能够正常生产和供应,否则可暂不参加此次增补。非医保、农合类药品增补另行安排。
办公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河北省卫计委综合执法监督局院内西二楼
联系电话:0311-87815881 0311-87810065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