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药品阳光采购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9〕21号),我市阳光采购药品价格实行动态联动,采购平台参考值动态更新后,各医疗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及时关注并调整采购供应价格,做好倒票换货工作,形成药品价格动态调整闭环流程。购销双方议价采购时,各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实际,优先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遇短缺等特殊情形,议价采购价格高于平台参考价的药品须严格论证供需关系和替代性、经济性,存档相关资料备查,严格使用范围,监控使用数量。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