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因我省部分市(州)行政区划调整,从而导致部分医疗卫生机构所属行政区划发生了改变,原搭建好的配送关系无法迁移至新的行政区划中,需重新建立配送关系才能进行网上采购工作。为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开展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新增配送区域的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行政区划
新增行政区划情况详见下表:
市(州) | 新增行政区划 |
遵义市 | 新蒲新区 |
安顺市 | 黄果树旅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毕节市 | 金海湖新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义龙新区 |
二、配送关系搭建
(一)配送企业
原申报可配送区域为上述市(州)所有区(县)的配送企业,新增区域已由系统自动匹配,无须新增;原申报可配送区域为上述市(州)部分区(县)的配送企业,在新增配送区域内有业务往来的,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部129室递交新增配送区域申请,以便生产企业能尽快完成新增配送区域的添加工作。
(二)生产企业
在行政区划调整前已经与上述市(州)的配送企业或医疗卫生机构搭建好配送关系的生产企业,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在【已设置药品】项下的【未设置区域】中添加新增的配送区域,与配送企业建立新增区域的配送关系,以便于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搭建配送关系。
(三)医疗卫生机构
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医疗卫生机构需重新与有业务往来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后,方能进行网上采购药品工作。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三、有关事项
为保障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的正常供应,请相关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新增配送区域的配送关系搭建工作,以便于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搭建配送关系,如因企业未及时完成配送关系搭建而影响到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可书面反映至辖区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地址:贵州省南明区遵义路65号
附件: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xlsx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