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采联办〔2013〕20号关于停止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给予不良记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4日 所属项目: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普萘洛尔缓释片(规格:40mg*24片/盒)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芩胶囊(规格:每粒装0.2g*50粒/瓶)在续签合同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撤销挂网。
现按照《四川省药品等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对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取消上述违规品规的上网资格。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普萘洛尔缓释片和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银芩胶囊的上网申请,全省上网医疗卫生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
请各市州药招办尽快向所属医疗机构转发该通知,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