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内医保发〔2020〕1号)和《关于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诊疗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12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床用药保障工作,经研究,现将第三批相关诊疗药品挂网结果予以公布。
纳入挂网范围的药品,各医疗机构参考企业备案价格在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进行议价采购。相关生产企业可委托盟市遴选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组织配送,确保临床用药需求。药品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等按照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部分相关诊疗药品挂网结果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