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期协调药具管理中心,组织辽宁等12个省份采购代表与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青霉胺片的3家生产企业开展市场撮合,议定了采购价格和供应时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相关要求,切实节省我市药品费用,经我市各主管部门共同努力,已与相关企业达成协议,北京市将执行国家撮合结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将国家撮合的这3家企业的3个成交药品的目录范围调整至我市阳光采购《国家谈判目录》,并将相应产品纳入候选目录。
2、自9月15日起,全市统一执行国家撮合价格,即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5ml:50mg)执行45元/支;北京悦康凯悦制药有限公司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5ml:50mg)执行45元/支;上海上药信谊药业有限公司青霉胺片(0.125g*100片)执行79元/盒。采购平台将统一调整遴选系统和交易系统的采购价格。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阳光采购动态调整机制以及价格联动共享等有关要求,做好退进货票据倒换、信息系统调价、窗口解释等工作,确保按时平稳切换。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