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前发《关于规范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数字证书收费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bjmbc.org.cn:9100/index/news_detail.aspxrecord_id=545064)精神,我中心承担每单位每项目(药品、耗材)一张数字证书的免费新办及更新。自2020年7月1日起,免费更新政策规范如下:
①18.1.1之后免费办理的证书,指定为免费办理的这张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享受免费更新;有效期内未更新的,后续都不再享受免费更新,更新费用自行承担。
②18.1.1之前办理的证书,我中心也承担每单位每项目一张证书的免费更新,改为:指定为该单位最早的那张证书享受免费更新政策,而非此前该单位的哪张证书先来操作哪张免费。有效期内未更新不再享受免费政策的要求,同①。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