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及有关部门对《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二稿)反馈修改意见和建议,经组织有关专家讨论研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三稿),现予以挂网公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21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按附件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或传真至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1: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第三稿)(5月15日更新)
附件2: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征询意见表
联系电话:87300315,87300270
传 真:87300267
电子邮箱:gdyyzb@126.com
地 址: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13号楼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大厅
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