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各代理机构:
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服务评价考核指标(2022版)》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强化信用引领,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安排,请认真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反馈。
1.在线答复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必须使用电子印章,不得变通使用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且务必保证电子印章使用的有效性,否则一经发现,将纳入执业行为评定并进行公示;
2.交易项目场内流转周期(自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因质疑投诉举报等造成中标结果改变的,流转周期统计到最终中标通知书在线发放时间)不大于全省平均值(全省平均值由省发改委提供,请各代理机构提升服务效率),场内流转周期包含答疑澄清和异议投诉时间,超过全省平均值将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页面进行公示,且影响代理机构服务效率;
3.项目履约信息按时公开,对合同到期工程项目履约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将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页面进行公示,且影响代理机构服务效率。
各招标人在项目招投标全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我局反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列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评定依据,我局实时公开评定结果,强化信用引领、效率评选,共同促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介市场良性发展。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