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1年3月19日,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公布《关于公示第四批拟挂网化学药品的通知》后,部分企业对“帕珠沙星注射液”等45种注射剂型药品价格超过同组最低价格1.8倍提出异议。经核对,此次在我省第三、第四批总计655种注射剂型化学药品价格遴选中,大部分注射剂型药品价格遴选的代表品价格适宜,610种药品价格在1.8倍范围内;“帕珠沙星注射液”等45种注射剂型药品,以小容量注射液(普通粉针)为代表品计算价格后,与同组溶媒结晶、冻干粉针、大容量注射液剂型药品价格形成倒挂,且最低价与最高价超过1.8倍。
按照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冀医采〔2020〕5号)关于“公示有异议的药品由医药专家确定是否挂网”之规定,2021年3月29日,省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专家一致认为,对“帕珠沙星注射液”等45种注射剂型药品,应以同组所有剂型药品中最低价格为基准,符合1.8倍要求的药品可以挂网;原按“以小容量注射液或普通粉针为代表品”遴选出的药品,按同组最低价计算后超过1.8倍的,如企业主动降价到1.8倍范围的可申请挂网。
请相关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60.205.165.231/),在“申报系统-项目管理”菜单内,进入“部分注射剂型药品申报价格”项目内重新申报价格。价格遴选规则综合专家意见与《河北省化学药品挂网差比价计算规则》执行。报价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8日17时。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部分注射剂型药品价格申报名单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