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ZCYLM-2023-1)》,现就做好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及采购周期
中选结果于2023年10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视情况可延长1年。采购周期内购销协议每年一签。
三、中选药品信息维护
全国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贵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执行。企业需登录系统操作(官方网址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供应清单中未在贵州省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登录系统-业务导航-流程指引-药品挂网数据管理-药品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挂网的药品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挂网价格。同药品名称下未在中选企业供应清单的药品予以暂停挂网。
挂网后的中选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药品配送关系的搭建工作,确保医疗机构10月31日起能在系统正常下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