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承诺价发生变化的产品,医院在承诺价确认环节如选择了“拒绝”,后续如何改用承诺价采购
答:对本院采购目录内承诺价发生变化的产品,医疗机构需对新承诺价进行“同意/拒绝”操作,如选择“拒绝”表示医疗机构不接受企业申报的承诺价,本院采购目录中的该药采购价格在平台统一价格更新时将自动更新为“待谈判”(详见问答汇总二十)。对于该部分产品,医疗机构如后续需以承诺价采购,可以在“目录管理-医院本院目录”功能中,在产品列表右侧操作一列,点选“选择承诺价”按钮,将本院交易价格设置为当前承诺价。
2、当前将数据库产品加入本院目录时执行什么价格
答:对于医疗机构新加入本院目录的产品,采购交易价格存在两种情形:一是该产品医疗机构与企业曾经成功议价,存在有效议价价格的情形,加入本院目录后则以有效的议价价格作为网采交易价;二是该产品医疗机构与企业曾经议价但未成功或从未发起议价,没有有效议价价格的情形,加入本院目录后则网采交易价为“待谈判”,需将“一对一”议价操作确认有效议价价格或参照上面问题1提到的点选“选择承诺价”作为本院网采交易价。
3、对于产品承诺价发生变化平台有无提示
答:医疗机构登录平台后,首页“事项提醒-合同管理-产品价格变更待确认”处会显示本院目录中价格有变化且尚未进行确认操作的产品数目,点击该提示即可跳转至“价格变更确认”功能进行确认操作。到执行时间时,所有尚未操作的待确认价格均默认为“拒绝”,本批次的“产品价格变更待确认”提示将清空。
4、公示承诺价中显示价格为“0”或“未报价”的产品如何采购
答:在申报承诺价过程中,企业填报价格为“0”的产品,其公示价格显示为“0”;企业未填报承诺价的产品,其公示价格显示为“未报价”。这些产品在平台更新同期其他产品承诺价后,其承诺价和在本院目录中的交易价格将自动更新为“待谈判”,原有的议价结果将失效,如需采购,医疗机构可再行发起议价,以确定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