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的要求,现将我委拟定的《天津市低价药品清单》进行公示。
各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天津市低价药品清单》如有意见,可于2014年6月27日前,向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处反馈。公示期后,我委将综合反馈意见,正式公布《天津市低价药品清单》。
附件:天津市低价药品清单
2014年6月17日
(联系人:王衡 刘宏伟; 联系电话:022-23142208)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