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企业:
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和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产品(第十批)、不在低价药清单管理的药品(第一批)和经济技术标及商务标入围调整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5日17:00时。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
0531-67873135(技术)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