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新医保﹝2021﹞3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现已完成企业申报、资质审核及谈判议价等全部相关工作,并于5月23日至27日对此次联盟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个别产品涉及质疑和投诉,因正在核实,暂缓公布其中选结果;待情况查实后,予以公布。
按照此次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拟中选产品公示结果,依据“中选品种确定”规则,现对此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一批)予以公告(见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N”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