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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资格审核申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所属项目: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

发布时间: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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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资格审核申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 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0月19日 所属项目: 2011年陕西省标

各申报企业:
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于9月22日对资格审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企业申诉资料718份,企业及社会投诉材料65份。我们对企业申诉和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汇总、认真查证,现将复审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关于企业资格审核申投诉的处理
依据《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规定,对企业申投诉的企业申报资格组织专家进行了重新审定,现将通过资格复审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二、关于质量层次申投诉的处理
1、第一质量层次申报品种申投诉的处理。
依据《实施方案》规定,对公示的第一质量层次待定品种和企业申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证,现将通过复审的第一质量层次品种予以公示(见附件2)。
2、第二质量层次申报品种申投诉的处理
以《实施方案》对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的名词定义为依据,将“陕西医药价格信息网”公布了生产企业名称,但未审定第一质量层次的品种,确定为第二质量层次。现将通过复审的第二质量层次品种予以公示(见附件2)。
三、关于最高零售价格审核及申投诉的处理
1、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最高零售价以国家发改委和陕西省物价局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剂型、规格有差异的按差比价规则计算;国家发改委和陕西省物价局未公布定价的,则以产地省定价为准。
2、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以企业填报的价格为准。
3、国家发改委和陕西省物价局2009年未公布最新价格的双阀软袋大容量注射液(仅指捆绑分类),最高零售价在2009年软袋最高零售价的基础上统一加1.5元。
四、对采购平台重复申报品种的处理
根据《实施方案》中 “分组规则”的规定,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竞价组只保留一个申报品种。现将重复申报品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请各申报企业在公示期内,递交加盖企业鲜章的纸质材料,确认一个能够长期稳定供货的品规作为申报品种。
五、其他问题及申投诉的处理
因企业名称变更,未导入平台的企业排名信息和其他信息已经进行了补充和修正,请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采购平台查看。
六、公示及受理时间
公示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21日。
企业申投诉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10月24日18时整,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投诉方式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平台,确认审核结果。
2、公示期内接受企业及社会实名申投诉。申诉须持《递交资料回执单》及被授权人有效证件现场递交盖有企业鲜章的申诉材料;投诉须提供举证材料。
3、欢迎社会各界实名举报违规违纪情况。
4、电话及匿名申投诉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319208279 13309219613
传 真:029-85567831
监督举报电话:029-84727698 13309271523
附件:
1、《通过申报资格复审的企业名单》
2、《第一、第二质量层次申报品种复审结果清单》
3、《需要企业确认的重复申报信息清单》
4、关于企业重复申报信息确认的说明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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