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1、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770000元。
2、采购计划编号:[51150224210200002458[2024]00452]
3、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