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
为减轻企业和医疗机构负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文件要求, 在我省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发了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通过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药品采购“两票制”电子验票系统与税务发票数据系统对接。企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开票时间”和“发票金额”等四要素,即可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第一票和第二票pdf格式信息(不含外省开具的增值税普票);医疗机构可通过平台对发票信息进行关联验证,验票结果可通过系统提交。
在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试运行过程中,将认真听取有关建议,不断完善系统。
联系电话:0531-67873057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