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经研究,现将2009年度广西药品集中采购捆绑大输液入围品种选配送商数量调整等有关事宜知如下:
一、考虑捆绑大输液的仓储及物流等特殊原因,决定对捆绑大输液入围品种选配送商数量进行调整,对捆绑大输液类的入围品种,同一品种(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每个地级市可选择1~4家配送商调整到1~8家配送商。
二、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确认配送关系的生产商,如需重新委托配送,则自行与配送商协商,配送商拒绝后生产商可重新委托其它配送商。
三、除捆绑大输液入围品种选配送商数量进行调整外,其余品种的配送数量不变,按原规定执行。请各生产商、配送商在规定的时间内(2009年5月31日-6月19日17:00)抓紧完成入围品种选配送工作,逾期后果自负。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