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8-04,更正为:2023-08-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18 09:30:00,更正为:2023-08-2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18 09:30:00,更正为:2023-08-21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中的3.详细评审 采购包1(中药饮片采购(含代煎服务))中“投标人团队情况-1 (3.0分)与投标人团队情况-2 (3.0分)”上述两项评审内容进行合并,同时该评审内容更正为“投标人团队情况 (6.0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执业中药师或主管中药师,处方调剂及复核人员必须是取得相应资质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不满足此项不得分。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1)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15人,得6分;2)10人≤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15人,得4分;3)1人≤中药师或执业中药师<10人,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及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