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次公示的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质量层次认定、竞价分组和政府(企业自主)定价等情况,但不包括限价内容。限价内容将于近期另行公示。如果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以递交《申诉函》(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不接受传真或复印件)的方式提出,《申诉函》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和申诉依据等内容。接收《申诉函》的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至28日(周六、周日正常工作),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逾期将不再受理;地点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其中:
政策解答和监督:五楼第二评标室(A0505房间);
审核情况申诉:五楼第四评标室(A0501房间);
政府(企业自主)定价情况申诉:六楼第一会议室(A0612房间)。
下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料审核、质量层次认定和竞价分组工作,请投标人在申诉前务必认真阅读《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二、投标人申诉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和认定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
2、审核和认定标准不符合《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
3、审核和认定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
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招标的报价和评审工作将在“五一”后进行,请大家密切关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
附件:一、 《通过审核与不通过审核药品名单》
二、 《竞价分组情况表》
三、 《药品质量层次认定结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2日各投标人:
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材料审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次公示的内容包括:药品基本信息、质量层次认定、竞价分组和政府(企业自主)定价等情况,但不包括限价内容。限价内容将于近期另行公示。如果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以递交《申诉函》(要求加盖企业公章,不接受传真或复印件)的方式提出,《申诉函》应包括企业用户名、企业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申诉事项和申诉依据等内容。接收《申诉函》的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至28日(周六、周日正常工作),每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逾期将不再受理;地点在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其中:
政策解答和监督:五楼第二评标室(A0505房间);
审核情况申诉:五楼第四评标室(A0501房间);
政府(企业自主)定价情况申诉:六楼第一会议室(A0612房间)。
下面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料审核、质量层次认定和竞价分组工作,请投标人在申诉前务必认真阅读《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二、投标人申诉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和认定标准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
2、审核和认定标准不符合《辽宁省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
3、审核和认定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符。
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非基本药物招标的报价和评审工作将在“五一”后进行,请大家密切关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
附件:一、 《通过审核与不通过审核药品名单》
二、 《竞价分组情况表》
三、 《药品质量层次认定结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