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招标信息> 标讯资讯> 详情

【北京】北京市关于对部分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调整价格信息及采购状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所属项目:2022年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

发布时间:2022-12-24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市落实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下简称第七批国采)相关要求,我中心已完成非中选药品的梯度降价、联动下调的澄清工作,以及对部分拟暂停采购品种进行了公示,现将药品调整价格信息及采购状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价格调整信息

2022年12月24日10:00至25日16:00,相关企业可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公示及质疑-价格变更公示-价格变更公示/价格举报结果公示”菜单,对相关产品的价格调整结果进行查看。公示结束后,结果同步更新至阳光采购平台基础数据库。

二、企业申报承诺价

12月26日10时至29日16时,涉及调价企业可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逾期未填报承诺价的企业,后期可通过“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日常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平台内无承诺价的药品均需通过议价方式进行销售。

三、调价及暂停采购执行时间

采购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0日24时,统一调整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并对前期公示的部分第七批国家集采品种范围内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做暂停采购处理(见附件)。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调价和替换相应准备工作,确保临床用药平稳衔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本市对平台内药品价格实行动态联动,如对相关药品价格存有疑义,可通过“药品招标管理-申报管理-价格信息举报”功能对相关信息进行举报、澄清。

(二)若被暂停采购产品后续通过一致性评价,相关企业可登录阳光采购平台,通过“药品招标管理-变更管理-药品标识变更”功能申请增加一致性评价标识,企业增加标识产品经复核无误后可申请调出停采范围,恢复网上采购功能;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达到停采标准的品种,企业可申请增加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进入停采范围。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