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药招办、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 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现恢复部分药品上网采购,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根据资质审核情况撤销部分药品挂网或降低挂网限价的通知》(川基药采〔2011〕42号)文件,已有部分药品提供合格资料,现恢复上网采购。具体品种见附件1。 二、部分动态调整药品生产企业愿意在公布的动态调整价格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价格,以等于或低于本厂本产品外省最低中标价格进行确认,经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同意其恢复上网采购。具体品种见附件2。 三、挂网药品中部分冻干粉针注射剂,现根据企业递交的资质资料审核应为普通粉针,应按普通粉针调整挂网限价,具体品种见附件3。若企业不认可上述普通粉针调整价格,可在2011年8月20日前办理撤销挂网手续。 请各市州转发所属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恢复挂网药品目录 2、动态调整补确认药品目录 3、规范剂型变更为普通粉针的药品目录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