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投标企业:
按照《关于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8〕90号),为做好国家谈判结果执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报送
(一)需报送资料的药品
国家谈判17中抗癌药品中未在辽宁挂网采购的药品,即《关于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的药品。
(二)资料报送要求
1.不需在网上填报信息,仅需报送纸质材料。需报送的产品信息资料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 1 | 《药品注册批件》 | 复印件 |
| 2 | 药品质量标准 | 复印件 |
| 3 | 药品说明书 | 原 件 |
| 4 | 有效期内的省级、市级或企业全检报告书 | 复印件 |
| 5 | 进口药品需提供境外生产企业向代理企业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总代理证明或代理协议 | 复印件 |
无我省药品采购平台用户名的企业除上述产品资料外,还需递交企业信息资料,详见下表: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标准格式 |
| 1 | 企业基本情况表 | 原 件 | 附件:格式1 |
| 2 | 法人授权书 | 原 件 | 附件:格式2 |
| 3 | 投标承诺函 | 原 件 | 附件:格式3 |
| 4 | 无生产销售假劣药记录承诺函 | 原 件 | 附件:格式4 |
| 5 | 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 | 原 件 | 附件:格式5 |
| 6 | 《GMP认证证书》(生产企业提供) | 复印件 | |
| 《GSP认证证书》(代理企业提供) | 复印件 | |
| 7 | 《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生产企业提供) | 复印件 | |
|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代理企业提供) | 复印件 | |
| 8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 | |
2.报送的资料应逐页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必须是鲜章,复印、彩打章无效),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要求“签名或印章”的位置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
3.为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在我省的供应保障工作,请相关药品投标企业按照要求尽快向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相关资料。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信息录入和审核,自2018年11月1日零时起,审核通过的相关产品将按照国家谈判价格挂网。
(三)资料报送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603室。
二、配送关系建立
所有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均需按照《关于做好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建立方法请参考本网站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关于辽宁省2015年医疗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建立配送关系的通知》。需报送资料的药品,在报送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配送关系。
附件:企业信息资料标准格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