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的要求,为做好97 个谈判成功药品在我省直接挂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97 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附件1)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属于本次采购范围药品,可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www.sdyypt.net)“2019年医保谈判”采购项目下申报有关电子资质证明材料,通过资质审核的企业和产品经公示后挂网进行交易。电子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2),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4.5.6)。
申报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月23日
三、申报要求
1、电子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否则将取消企业申报资格;
2、平台无对应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请于2019年12月17日-12月20日将相关材料(药品注册批件、产品说明书、药检报告)通过平台“信息变更申请”-“新增通用名申请”模块申请增加通用名(剂型、规格)。
3、粉针剂申报时,如注册批件剂型未明确显示“冻干粉针剂”或“溶媒结晶”的,统一按“注射用无菌粉末”申报。“片剂”申报时,请按 “素片”、“糖衣片”、“薄膜衣片”等申报,勿按“片剂”申报。
4、在《97 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内药品,须在此项目下申报,名单外的药品勿在此项目下申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