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2011年贵州省基本药物(含省增补)集中采购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物价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发改价格<2009>2489号及黔价医药<2009>224号文件规定有价格的基本药物无需办理物价,但增加包装、规格的需提交“申报表”办理(仅需提供“申报表”即可)。
2、属贵州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原有正式物价文件(国家发改委及省物价局文件)的无需办理(原“公示表”无效),属于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的,国家暂未出价格的无需办理,其他情况均需要提交“申报表 药品生产批件 各地物价文件及中标价证明”办理物价。
3、本次基本药物物价办理提交资料时间截止2011年7月25日。
4、以上提及的物价文件均可登录贵州省物价局网站“医药价格公示” 栏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下载。
附件:《物价申报表》
《2011年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