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企业信息申报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附件2):
一、公示时间:2011年12月19日——2011年12月21日 (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投)诉,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有关事项
(一)请各申报企业在公示期内,进入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限价竞价系统”, 认真核对本企业网上申报的企业信息及药品信息,对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将纸质材料递交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本企业同意审核结果。
(二)对在公示表中企业信息及药品信息审核意见栏中要求补充纸质材料的企业,请各申报企业于公示期内将需要补交的材料递交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视为本企业放弃该品种或所有品种的投标。
(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及时填报“企业信息申(投)诉表(见附件3)”或“药品信息申(投)诉表(见附件4)”,加盖企业公章和被授权人签名后于公示期内递交或传真至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投)诉材料的,视为企业对采购平台内的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电话: 0851-5931113 5930710
传 真: 0851-5931307
地 址: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蟠桃宫路1号)。
附件1:企业信息审核情况公示表
附件2:药品信息审核情况公示表
附件3:企业信息申(投)诉表
附件4:药品信息申(投)诉表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