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字〔2018〕5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用药配备使用工作,保障儿童基本用药需求,现就做好儿童用药补充挂网工作通知如下。
一、属于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的《儿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范围内的药品且未在我区挂网的儿童用药,企业可递交材料直接申请挂网,采购方式为直接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自行议定。
二、各盟市药品采购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配送企业的管理,确保新增挂网儿童用药及时建立配送关系,保障儿童用药临床供应。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儿童用药短缺情况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附件:1.儿科非专利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
2.申报材料要求及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