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中关于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的要求,现将17种谈判抗癌药品纳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判结果执行时间
谈判结果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
二、已纳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的药品
(一)价格调整
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已纳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的药品,从直接挂网目录中调出,调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并按照国家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各联合体不得再另行组织议价,药品名单及价格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
上述药品中未完成配送关系搭建工作的,须尽快通过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
三、未参与过我省2015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
17种谈判抗癌药品中未参与过我省2015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药品(药品名单详见附件2),也一并纳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各相关生产(或全国总代理)企业,须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企业注册报名及办理数字证书,并进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后方可进行网上采购。具体流程如下:
(一)企业注册、领取用户名及办理数字证书
未办理企业注册、领取帐号及数字证书绑定等工作的企业,须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5:00前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部129室领取企业用户名以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工作,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详见附件3,办理数字证书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数字证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
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直接进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二)资质证明材料的申报
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录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220.197.219.184:8020),按照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6)的要求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网上申报。
(三)资质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2018年11月15日17:00止。
四、有关事项
(一)各相关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申报并提交真实、有效、齐全的资质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挂网资格;
(二)已在公开招标或直接挂网项目中申报过企业信息并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如无变更情况,可不再申报企业信息,只须进行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企业信息已变更的,可针对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并同时申报产品信息并提交;未申报过的企业需同时进行企业及产品信息的申报并提交;
(三)企业须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申报的资质证明资料按要求清晰、完整地逐页扫描成PDF格式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上传,资质证明文件中文字或图案应正面向上排版,电子印章应加盖在页面左上角,不得遮挡有效内容。部分材料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承诺函须先行打印,经被授权人签字后,再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
(四)所有的PDF文件须制作成A4纸格式(21cm*29.7cm)上传,另外,建议10页以下材料制作成的PDF文件不大于2Mb,50页以下的不大于10Mb,以此类推,否则会影响PDF文件的上传速度;
(五)投标人申报的有关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要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经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六)投标人在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时,应选择对应的目录品规,如实填报所申报药品的信息,其中,产品名称、申报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应按照药品批件上的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进行填报,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有效。
(七)在投标人申报资质证明材料期间,将同时对已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各投标人需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对审核意见中提出需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的,需及时补充修改并重新递交。
联系人:何蒙荟媛
联系电话:0851-88309631 (业务咨询)
0851-86402317(CA技术咨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附件1、已纳入《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的谈判抗癌药品及价格调整情况.xls
附件2、未参与过我省2015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谈判抗癌药品.xls
附件3、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docx
附件4、办理数字证书的相关材料.rar
附件5、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操作手册.docx
附件6、投标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x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