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文件编号:GDYJYPDL202201)》《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取消执行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克林霉素相关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及批示要求,现开展取消执行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克林霉素相关药品中选结果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与国家集采中选品种重复药品(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集采中选药品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与第七批国家集采克林霉毒磷酸酯注射液重复,执行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
(二)原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集采中选药品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生产企业如同时为该药品国家集采中选企业,执行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如非该药品国家集采中选企业的,鼓励按照原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集采中选价格挂网,如企业不同意该挂网价格的,取消挂网,不再接受企业阳光挂网申报。
三、操作步骤
如相关企业不同意以中选价格挂网,请于2023年12月26日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广东联盟双氯芬酸批次克林霉素相关药品撤网”项目,递交申投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如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撤网申诉,药品采购类别将调整至阳光挂网,来源为“省际联盟迁出药品”,于2023年12月29日前在药品交易结算模块建立配送关系、签订三方合同。
四、联系方式
CA办理咨询电话:4007188588转2;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951-6891069;
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6891096。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