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生产商、配送商:
根据2009年8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09年度广西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增加、更改配送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已于8月31日17:00前通过上报采购计划系统完成入围品种增加、更改配送商工作。经审核,有部分品种已经在上报采购计划系统中上传了增加、更改配送商的信息,但没有按要求递交增加、更改配送商书面申请表。为顺利完成入围品种增加、更改配送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将8月31日17:00前已在系统上传增加、更改配送商的书面申请表,于2009年9月10日前递交至采购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未递交增加、更改配送书面申请表的品种,视为无效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二○○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