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企业: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药政处关于委托开展省级储备药品价格谈判的函》(苏卫药政便函〔2024〕9号)的要求,为做好省级储备药品采购和价格谈判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江苏省短缺药品拟储备清单(2024年版)》(详见附件)中的药品企业于5月8日前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用户登录-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省级储备药品)完成相关资质材料的提交。
二、无新平台账号的企业,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说明及时完成新平台账号注册认证。
三、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