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业已启动。为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使之在招投标、招标结果执行等全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纠风办、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纠办发〔2009〕12号)。
为方便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的监督,现将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纠风办:0451—53607349
黑龙江省卫生厅:0451—85971191
黑龙江省财政厅:0451—53679987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0451—84651320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451—88337406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0451—82628123
本轮药品集中采购现场举报电话:15104536247 13101580306
传真:0451—87155575、8715557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