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官方微信号“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现正式上线以来,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用户推送医药集中采购相关通知公告,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助力北京市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微信平台一对一服务作用、保证信息安全,申请关注微信平台的单位须填写《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备案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公章,以JPG图片形式,小于2M)、《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备案登记表》(见附件,excel表格形式),将上述两个文件发送至我中心邮箱(bjmbc#bjmbc.org.cn,用户使用时请将#替换成@)进行备案,发送备案信息表和微信用户信息采集表五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扫描我中心官方微信二维码进行关注。每个单位最多允许申请3个微信平台用户。
如有人员变更,需填写《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见附件,excel表格形式),将该文件发送至我中心邮箱(bjmbc#bjmbc.org.cn,用户使用时请将#替换成@)进行备案,发送备案信息表和微信用户信息采集表五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扫描我中心官方微信二维码进行关注。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中心开始接收用户信息备案。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07日
附件1: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备案申请表
附件2: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备案登记表
附见3:微信平台用户信息变更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