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的获得
企业申报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请见网站中“会员服务 > 资料下载 > 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企业申报须知中”的附件1和附件2中包含内容。
企业申报工具在“会员服务 > 资料下载 > 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企业申报软件”处下载,包含操作指南文件。
二、申报数据文件的制作
申报须知中“申报数据文件通过U盘递交”是指在申报工具中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后,使用申报工具中的“导出电子申报文件” 将本次药品申报信息导出成加密文件,并按要求将该数据文件保存至U盘,用于29日下午的现场导入和确认。(详见操作指南19页或31页)。
三、申报材料的填写
(一)填写说明
1. 封面中的“申报企业序号”
登录网站后,在“会员中心”页面可以查看到用户ID信息(如下图所示),该ID数字即为申报企业序号。
2. 封面中的“编号”
该编号为同类文件册次序编号,按流水号(1,2,3……)进行填写。便于同类材料册包含多册时进行核点。
3.“申报药品总览表”中的序号、采购目录编号
该总览表中的序号为申报药品的序号,按流水号(1,2,3……)进行填写。
采购目录编号是指已发布的《2016年第一批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中的序号。
(二)申报纸质材料组成说明
1. 经营企业申报的材料要求
经营企业申报时,"一、经营企业申报文件"所列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经营企业应按“二、申报药品(及生产企业)证明材料”中的要求,提交生产企业或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药品或生产企业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不作为必须提交材料。例如:生产企业无国家实验室(CNAS)认证,则不需要提交该证明材料。
其他药品相关的批件、说明书等未在“附件:申报文件格式及说明”中列出的文件,无需提供。
2. 生产企业申报的材料要求
生产企业申报时,与本生产企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生产企业应按“一、生产企业申报文件列表”中第(五)项“共同申报经营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和第(六)项“经营企业配送能力证明材料”中列明的材料要求,提交相关经营企业证明材料。
同上,药品或生产企业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不作为必须提交材料。例如:生产企业无国家实验室(CNAS)认证,则不需要提交该证明材料。
其他药品相关的批件、说明书等不在“附件:申报文件格式及说明”中列出的文件,无需提供。
3. 同类材料提交数量
若同时提交一家生产企业的多个药品,生产企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交一份。
其他存在类似“一对多”关系的材料,重复材料同样只需提交一份。
4. 纸质材料递交形式
“附件:申报文件格式及说明”列明的申报材料,企业按要求制册、装订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现场导入的电子版数据文件,不是指将上述申报材料通过扫描等方式,制成电子版后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