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企业:
根据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我中心自2016年10月20日起开展了2017年度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项目疫苗生产企业现场领取UKEY(数字证书版)工作。为确保UKEY(数字证书版)领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对现场审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现提示如下:
一、务必于复审通过后,由被授权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完成现场领取UKEY(数字证书版)工作,否则无法予以办理。(请及时关注注册邮箱,初审通过后,中心会发送邮件提示进入网上复审程序;复审通过后,中心会发送邮件提示尽快至我中心领取UKEY(数字证书版)。若企业再次通过疫苗平台的“企业注册”使用已注册的用户账号、密码尝试登录,系统会提示“已成为正式账户”,此时需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方可登录。)
二、携带的相关材料,出现如下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2、身份证:原件与被授权人不一致。
3、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过期。
4、未按要求携带相应证照原件。
5、所有相关的纸质复印件与企业上传的资质审核图片不一致。
6、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7、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注:加盖公章须是单位正式公章,办公室章、财务章、部门章等均无效,复印、彩打、机打公章均无效。)
8、递交材料中,加盖或手写“某某项目专用”、“某某招标专用”等字样。
9、《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未加盖公章。
10、《机构数字证书申请表》和《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格式与原文件格式不同、内容及日期填写有误、未按要求填写或涂改超过三处。正确填写方式,请参看《2017年度天津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样表及填写指南。
请尚未领取UKEY(数字证书版)的企业针对上述问题,先进行自查,确认携带材料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完成领取UKEY(数字证书版)工作。
若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需修改已提交信息的,请于工作时间及时与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2-24333478,传真:022-24333003。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