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卫生局,省、市(州、地)、县(市、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实现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确保2010年度我省各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和安全,请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填报2010年度用药目录及数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事关民生大事,事关医疗安全,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和督促辖区内县级及县级以上有用药需求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填报《2010年度贵州省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申报表》(见附件)。
二、全省《2010年度贵州省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申报表》的填报均以有用药需求的各家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进行报送。《2010年度贵州省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申报表》样表请在贵州省卫生厅网站“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下载。
三、报送要求:请全省有用药需求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务必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将《2010年度贵州省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申报表》分别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同时报送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邮箱地址:gzypcgzx@163.com),纸质材料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贵州省医疗机构用药目录申报表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