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中心6月12日发布的《关于联动部分“3+N”独家药品中选结果并对部分“3+N”药品开展联动和集中采购的通知》,经报价、解密、价格遴选等程序,现将京津冀“3+N”联动和集采药品结果予以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地址:企业登录系统,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菜单,进入“3+N”联动和集采”项目进行申投诉。
公示和申投诉受理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6月19日17时。
公示无异议药品确认为中选药品。
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确有问题的取消该药品中选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