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对《黑龙江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联动结果》(见附件1)进行公告,现将集中受理企业申诉质疑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相关企业如对公示的《黑龙江省集中采购药品价格联动结果》有疑问,请于2021年5月18日8:30-5月27日8:30登陆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按照《网上申诉质疑操作流程》(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诉质疑。申诉质疑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截图等证明材料,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二、相关企业提出的申诉质疑应以公示的价格为准,在填报期间及以后产生的价格不在质疑范围内。
三、对于提交书面材料不参加联动的药品企业,以及未填报联动价格也未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药品企业,将按《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申诉质疑受理部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电话:0451-87220728 87220792 87220791
监管机构: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电话:0451-8883005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