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七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61号)工作安排,现就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选药品信息维护
(一)价格调整:省平台将于2022年11月13日统一调整中选药品价格。
(二)维护国家药品代码:相关中选企业应于2022年11月13日之前,对中选药品进行国家药品代码维护。
(三)根据省医保局要求,中选供应清单外的多包装药品,按“暂停交易”处置。
二、建立配送关系
相关企业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建立配送关系。
三、购销协议签订
2022年11月10日至30日,各市医联体牵头单位和中选企业通过省平台“药品交易”--“合同信息”签订购销协议。
中选企业可通过“合同信息”查询本企业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
四、执行中选结果
2022年11月18日起,全省参加第七批国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第七批国采中选结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