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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械采〔2017〕50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举办全省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的函

所属项目:2016年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

发布时间: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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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药械采〔2017〕50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举办全省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的函
信息来源: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6日 所属项目: 2015年四川省标,2016年四川省低价药,201...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局),科学城卫生计生委,委直及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

   按照《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药采联办〔2015〕315号)要求,为确保本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有效落实以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积分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拟在近期举办全省药品采购政策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共4批次,每批次的参会单位及培训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培训地点:心族宾馆二楼多功能厅(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4号)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科长及工作人员各1人。

2.各市(州)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负责药品采购的工作人员。

3.各委直及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负责药品采购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1.解读《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5〕315号)及相关政策。

2.解读《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积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川药采联办〔2016〕28号)。

3.培训药品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方法。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负责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加盖单位鲜章的参会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传真至省药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此次培训是全省药品采购政策的师资培训,医疗机构参训人员应从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网上操作人员中选派。选派人员将作为师资,负责本市(州)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工作。

3.请委直及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加盖单位鲜章的参会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传真至省药采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本次参训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成都市的不安排住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邓瑞、张玉霞

    联系电话:028-69061891、028-69061908

传 真 号:028-69061891

邮   箱:scjyzxypk@163.com



附件:1.培训时间安排.xls

    2.参会人员回执单.doc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4月5日     

附件 1.培训时间安排.xls
2.参会人员回执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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