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计委、市属公立医疗机构:
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药品及血液制品集中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招标工作已完成,为做好本次药品配送企业招标结果的落实,保障药品供应以及新老配送企业的衔接工作,请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药〔2018〕19号)文件精神和《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药品及血液制品集中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方案》的要求,在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库中遴选配送企业进行本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配送企业
本次公开遴选中标药品配送企业8家: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二、遴选中标配送企业
各级医疗机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履约能力等情况,在本次公开遴选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库中,自主选择不少于3家配送企业进行药品配送,并与所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确定配送关系。严禁二次议价。
三、药品委托配送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2018年1—9月份药品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作为参考依据,结合本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委托给所遴选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并收集相关依据,完整填写《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委托配送情况表》(附件2)上报,具体委托配送品种及其分类收取药品增值服务费情况需填写清楚。
四、
遴选中标配送企业时间要求
市属公立医疗机构遴选配送企业和委托配送药品结果于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报市药管中心;县(区)公立医疗机构遴选配送企业结果,经县(区)卫计委审核后集中报市药管中心。
联系方式:市药管中心业务科 电话(传真):3810890 电子邮箱:whsygzxywk@126.com
附件:
1.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中标情况一览表
2.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委托配送情况表
3.2018年芜湖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公开遴选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