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目录药品的持续供应,集团采购组织定于2020年5月11日开展采购目录补充上线品种(详见附件1)确立配送关系的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配送关系确立
(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30
生产企业登录GPO平台,在“湛江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工作。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附件2)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30
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在“湛江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附件3)
二、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报采购量及签订三方合同
(一)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20年5月21日9:00起。请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生产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二)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填报日起至2020年7月15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未到期合同已执行完,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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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